駕駛證到期換證記分會重新記嗎
2023-11-27 19:56:23
作者:蔡金盛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機動車駕駛證》到期換證記分有如下規定:
1、《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交納罰款的,換證后本記分周期分值清零。
2、有效期滿后交納罰款的,分值累入下一記分周期。
3、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的六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記滿12分的,換發十年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
4、在機動車駕駛證的十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記滿12分的,換發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擴展資料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
1、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1)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駕駛證。
(3)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屬于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應當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2、注意事項:
(1)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自動清除。
(2)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3)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4)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周期審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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