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外地車開四停四是什么意思
廣州外地車開四停四是指駛入管控區域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天,再次駛入須間隔4天以上。
重大時節,不實施“開四停四”政策:
1、法定節日期間;
2、召開中國共產黨廣東省代表大會期間;
3、中國共產黨廣東省委員會全體會議期間;
4、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和廣東省政治協商會議期間;
5、舉辦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期間。
以上重大時節期間,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在管控區域內可正常通行,即無論行駛或停駛均按停駛時間計算。
《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車輛駕駛人、車輛所有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經常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公眾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教育主管部門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組織、指導、監督學校以及其他教育機構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過各種途徑宣傳道路交通安全知識,提供道路交通安全咨詢,發布道路交通安全信息。
第二十五條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的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
因工程建設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設、增設管線設施的,應當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門的同意;影響交通安全的,還應當征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同意。道路主管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工程建設和道路實際情況,確定施工作業路段和時間;道路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監督管理,督促施工作業單位按期完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交通安全監督檢查,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施工作業單位應當將批準施工作業的部門、施工作業的路段、車道以及時間等在施工現場公布,并提前向社會公告,在經批準的路段和時間內完成施工作業。
道路施工需要車輛繞行的,施工作業單位應當在繞行處設置標志;不能繞行的,應當修建臨時通道,保證車輛和行人安全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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