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別人的車出了事故車主有責任嗎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根據本規定,車輛出借后,機動車所有人對機動車的運行沒有實際支配力和控制力。所以,機動車所有人沒有過錯的,不對損害結果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的大小承擔賠償責任的比例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那么,不算有過錯,像出借車況不良的車輛、明知使用人無證而出借車輛、明知使用人醉酒而出借車輛等情況,車主就有過錯,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方是借用人的,由保險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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