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在普通路超速超過10%未到20%扣幾分
2023-12-07 16:02:59
作者:資訊小編
校車在普通路超速超過10%未到20%扣1分。駕駛校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記6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行為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超速罰款扣分標準是怎樣:
超速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暫不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以50元罰款,記3分;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30%的,處以50元罰款,記6分;超過規定時速30%以上未達5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未達70%的,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可以并處吊銷駕駛證。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
本文導航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