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提汽車折舊時,應編制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2023-12-07 17:10:40
作者:資訊小編
計提這些時,直編制兩筆會計分錄: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同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同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擴展資料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第四款規定:除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提示:原國稅發[2000]84號中第二十五條(三)電子設備和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本次調整為4年,因此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可以高于,自己企業定),殘值率自己企業根據具體情況確定,一般都確定為5%的殘值率。
車輛原值×(1-殘值率)/4/12
車輛購置稅與車款一起計入:
借:固定資產
管理費用--保險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計提折舊時:
借:管理費用--折舊費
貸:累計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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