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車強制報廢給不給錢
2023-12-12 14:28:22
作者:資訊小編
法律分析:有補貼。報廢車實際補貼規范以下:
1.報廢重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8000元;
2.報廢中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3000元;
3.報廢輕型載貨車,每輛補貼9000元;
4.報廢微型載貨車,每輛補貼6000元;
5.報廢大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8000元;
6.報廢中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1000元;
7.報廢小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7000元;
8.報廢微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5000元;
9.報廢1.35升及以上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8000元;
10.報廢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轎車,每輛補貼10000元;
11.報廢1升及以下排量轎車、專項作業車,每輛補貼6000元.
法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四條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機動車使用年限及行駛里程參考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
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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