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檢合一的內容是什么
河北省市場監管局就河北省實施《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資質認定工作發出通知,對相關工作做出安排。
通知提出,加快推進機動車檢測機構“三檢合一”,并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該標準代替了《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GB 21861-2014)和《道路運輸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測方法》(GB 18565-2016),適用于具備檢驗檢測資質的機構對機動車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鑒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不涉及檢驗檢測方法的實質性變化,為簡化程序,本次新標準的資質認定可采用機構自我承諾方式進行標準變更備案。適用機構為:已經同時獲得《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GB 21861-2014)和《道路運輸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測方法》(GB 18565-2016)資質認定(計量認證)的機動車檢驗機構(即“兩檢合一”機動車檢驗機構),或只獲得《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GB 21861-2014)資質認定的機動車檢驗機構(即機動車安全性能檢驗機構)其相應檢驗項目(參數)適用《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GB 38900-2020)的標準變更。
因本次標準變更備案采用機構自我承諾方式進行,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在后續監管中對機構承諾內容是否屬實進行檢查,發現承諾內容不實,資質認定部門將撤銷審批決定,并將相關情況記入誠信檔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三條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號牌、行駛證,核發有效期為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將機動車檔案交機動車所有人。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有效期限內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
申請機動車轉入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檔案,并交驗機動車。機動車在轉入時已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應當在轉入地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相關證明、憑證和機動車檔案,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入信息,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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