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車變道不打轉向燈被后車撞了責任怎么劃分
2023-12-12 15:06:46
作者:資訊小編
前車變道不打轉向燈被后車撞了的責任劃分需要視情況而定:
1、一般來說,如果是前車不打燈突然變道,造成了后車追尾,按照規(guī)定前車將負主要責任。
2、如果前車變道沒打轉向燈,但是已完成變道被后車追尾的,屬于后車責任。
3、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前車,并不是說沒有打燈或者故意不打燈,而是轉向燈損壞造成了事故的發(fā)生,這樣的情況前車也應負主要責任。因為前車駕駛了不符合技術標準以及安全設施不全的車輛,還會被罰款200元。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發(fā)生機動車追尾的情況下,一般是由后車承擔責任的,但前車有緊急變道不打轉向燈的情況下,前車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對責任認定有異議的,應該報警處理。總之,為了減少因為追尾需要負相關的責任或者引起事故的發(fā)生,后車一定要與前車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條
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后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
(一)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
(二)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的;
(三)前車為執(zhí)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
(四)行經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qū)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沒有超車條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七條
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定使用轉向燈:
(一)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準備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掉頭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
(二)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完畢駛回原車道、靠路邊停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右轉向燈。
>>點擊查看今日優(yōu)惠<<
本文導航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