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電子眼拍到違章超過30天未處理會怎么樣
2023-12-12 16:33:17
作者:資訊小編
被電子眼拍到違章,短信通知要在30天內處理,需要在30天內進行處理,過期不處理的需要按照規定繳納滯納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2、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擴展資料:
處罰規定:自從2013年新交通法頒布后交通規則變得非常嚴厲,新規規定,2013年1月1日闖紅燈由原來的罰款200元扣3分改為罰款200元扣6分。有許多地方被電子眼拍到只罰款200元,而不扣分。闖黃燈盡管不處理,但是也盡量不要闖。
新交規中規定,“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一次記6分。”但并非所有情況駕駛員都會被扣掉6分。若出現直行道左轉等路口違法,仍然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違反禁令標志”記3分。同時被攝像頭記錄下來的闖紅燈行為只進行200元罰款,不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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