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超載多少可以上高速
一、貨車超載多少可以上高速
1、貨車超載可以上高速的情形如下:
(1)二軸貨車可超載到1.8噸;
(2)三軸貨車總質量超過2.5噸,三軸汽車列車,總質量超過2.7噸的;
(3)四軸貨車總質量超過3.1噸,四軸汽車列車總質量超過3.6噸的;
(4)五軸汽車列車總質量超過4.3噸。
2、法律依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超限運輸車輛,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運輸車輛:
(一)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米;
(二)車貨總寬度超過2.55米;
(三)車貨總長度超過18.1米;
(四)二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18000千克;
(五)三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5000千克;
(六)四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1000千克;
(七)五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3000千克;
(八)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9000千克,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6000千克。
前款規定的限定標準的認定,還應當遵守下列要求:
(一)二軸組按照二個軸計算,三軸組按照三個軸計算;
(二)除驅動軸外,二軸組、三軸組以及半掛車和全掛車的車軸每側輪胎按照雙輪胎計算,若每軸每側輪胎為單輪胎,限定標準減少3000千克,但安裝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加寬輪胎的除外;
(三)車輛最大允許總質量不應超過各車軸最大允許軸荷之和;
(四)拖拉機、農用車、低速貨車,以行駛證核定的總質量為限定標準;
(五)符合《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規定的冷藏車、汽車列車、安裝空氣懸架的車輛,以及專用作業車,不認定為超限運輸車輛。
二、如何處理超載車輛事故
1、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會對超載車輛事故進行處理;
2、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3、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4、如果對責任承擔有爭議還可以通過調解或法院訴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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