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牌過期三天可以上路嗎
2023-12-12 16:52:05
作者:資訊小編
不可以上路。臨時車牌過期三天的,只要已經領取了正式車牌,就可以裝車牌。但是根據法律規定,車輛在臨時牌照過期,沒有安裝正式車牌的情形下,不能上路行駛。此外,臨時車牌的有效期只有十五天,當事人應當在有效期截止前完成正式車牌的申請。
臨時牌照到期后仍未取得正規牌照的車輛,一律不能上路行駛。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這種情況等同于“不按規定懸掛號牌”。而“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不按規定懸掛號牌”的處罰是罰款200元、扣12分。
臨時牌照上寫的有效期,就是截止時間,包含周末。按正常程序,購買新車后就去辦理購置稅和購買交強險等完全來得及,可有些車主故意往后拖,事情一忙就忘了。
車主取得臨牌后應認真核實臨牌上的信息,臨牌正面必須打印標注有效期,背面信息欄、發動機號、車架號、簽發人、簽發日期等等每項需和本車輛及車行發證人信息相對應,每項都應準確齊全。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四條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身份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未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號牌、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補發、換發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補發、換發號牌,原機動車號牌號碼不變。補發、換發號牌期間應當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
本文導航
熱門文章
-
1售價23.98萬起 2024款福特電馬上市 零百加速時間最快3.57秒
- 2普通版保定“大G” 坦克700申報圖
- 3又一家 光束汽車獲得整車獨立生產資質
- 4售36.99萬元 新款嵐圖夢想家新增純電車型上市
- 5家用SUV新標桿之爭 護衛艦07與漢蘭達該怎么選?
- 6新能源汽車購置稅減免政策大調整:砍到微型純電車大動脈
最新国产极品高清在线看 | 日韩国产精品久久久久久亚洲 | 亚洲国产欧美日韩另类精品一区二区在线 | 日韩精品中文在线一区二区有码动漫 | 亚洲成a人片在线播放 | 日本摸下面高潮视频 | - 2普通版保定“大G” 坦克700申報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