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規定年檢扣1分還是3分
2024-01-09 09:54:15
作者:資訊小編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不按規定年檢將被一次記3分或一次記1分,罰款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十一條(十二)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上道路行駛的;一次記3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十二條(七)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一次記1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根據《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第六條被保險車輛未按規定通過年檢或年檢不合格,且被保險車輛無有效行駛證的其他情形,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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