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壞了可以退,但是退的條件有嚴格的規定。汽車保修和退貨的相關規定主要基于第二十三條:自三包有效期起60日內或者行駛3000公里內(以先到者為準),因質量問題導致轉向系統故障、制動系統故障、車身開裂、燃油泄漏或者動力電池起火的,消費者可以憑購車發票和三包憑證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賣方應免費更換或退貨。
第二十四條規定,家用汽車產品在三包有效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銷售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
(一)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經2次修理,故障仍未消除或者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驅動電機因質量問題已更換兩次,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驅動電機、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傳動系統、污染控制裝置以及車身同一主要部件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4)質量問題累計返修時間超過30天,或同一質量問題返修次數超過4次。
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驅動電機的更換次數及其主要零部件的更換次數不重復統計。
根據車輛識別號(VIN)等定制的防盜系統,整車車主線束、動力電池等特殊部件的運輸時間,以及救援路程所花費的時間,不計入本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修復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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