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門導致別人騎車摔了
開車門導致騎車人受傷首先是要看司機或乘客是否有過錯,如果是司機違法停車,司機可能要承擔主要責任;如果是乘客不觀察后方來車,草率開車門,乘客責任較大。如果司機和乘客在開門事故中都有過錯,那就共同承擔責任。當然,如果被撞的非機動車有載人、逆行、制動不靈等其他過錯,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根據《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3條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乘坐者在機動車道上不得從機動車左側上下車;開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開車門撞上誰的責任一般來說開車門撞上是開車門人的責任。駕駛員考試中要求開車門時要看周圍環境,觀察前后有無行人再開車門。請出行時注意安全,時刻觀察周圍。一方面保證自己的安全,也避免了不必要的危險和麻煩。開車門撞到人責任認定開車門導致的交通事故這么認定責任:1、違規停車的,認定司機及乘客承擔全部責任;2、正常停車的,司機未盡提醒義務,認定司機承擔主要責任;3、正常停車的,司機盡到提醒義務,乘客擅自開車門的,認定乘客承擔主要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后,立即駛離;(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