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臨牌可以辦3次嗎
2024-04-30 17:57:36
作者:資訊小編
跨省臨時牌照只能申請辦理一次,使用期限不能超過30天。一輛汽車無論是本地臨牌還是異地臨牌加起來最多只能申請3次,如果臨牌過期后不掛上正式牌照上路,屬于無牌上路,一次記12分。
臨時號牌主要有行政轄區內臨時號牌和跨行政轄區臨時號牌兩種,轄區內臨時號牌可以辦理三次,每次15天。而跨行政轄區的臨時號牌只能辦理一次,使用期限不能超過30天。
異地臨牌最多能打30天一張,核發有效期不超過九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最多可以申請三次。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初次申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住所地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注冊登記。
第十四條中,車輛管理所實現與機動車制造廠新車出廠查驗信息聯網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注冊登記時,免予交驗機動車。同時,車輛管理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在具備條件的摩托車銷售企業推行摩托車帶牌銷售,方便機動車所有人購置車輛、投保保險、繳納稅款、注冊登記一站式辦理。
辦理臨時牌照需要攜帶以下材料:
1、車輛合格證原件、復印件(進口車為進口憑證)。
2、交通強制險第三聯原件、復印件。
3、購車發票第一聯原件、復印件。
4、車主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如代辦,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5、非本地車主需要車主暫住證原件、復印件。
辦理臨時牌照流程:帶齊所需的資料后,到交管部門填寫《臨時號牌申請表》,再到窗口提交申請并領取臨時號牌即可。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
本文導航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