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遷移外地而車主不換,可按照以下步驟進行辦理:
1、準備相關材料,包括機動車登記證書、車主身份證原件等,前往車號牌核發地進行辦理。
2、領取變更表并按照要求填寫,一式兩份,蓋上車主印章,并附上身份證復印件。
3、提交資料至登記受理崗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車輛將進行統一性認定和安全性能檢測。
4、經檢驗合格后,交回車牌并繳費,等待領取車輛檔案和臨時牌照。
5、在辦理完車輛變更遷出業務后,需前往轉入地的車管所辦理車管轉入業務。請注意,在辦理車管轉入業務前,務必檢查登記車輛是否存在違法記錄,否則將不予辦理轉入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