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年檢標志需要貼車上嗎?
2024-05-09 11:18:14
作者:資訊小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條規定,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時必須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和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如果未能遵守這些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機動車。
機動車所有人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在申請之前,機動車所有人需要確保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已經完畢。同時,需要填寫申請表并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車輛管理所在受理后一日內,會確認機動車并審核所提交的證明和憑證,并發放檢驗合格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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