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不能牽引掛車,這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該條例明確規定,只有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才能牽引掛車,且掛車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而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都不得牽引掛車。
此外,第六十一條還規定,牽引故障機動車時,被牽引的機動車除駕駛人外不得載人,不得拖帶掛車。使用軟連接牽引裝置時,牽引車與被牽引車之間的距離應當大于4米小于10米。對制動失效的被牽引車,應當使用硬連接牽引裝置牽引。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