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限號處罰
2024-05-11 12:15:21
作者:資訊小編
違反北京限行規定的處罰標準為罰款100元并記3分。2017年,北京交警部門規定無進京證限行范圍擴大至6環,違反限行規定將受到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理。對于確實忘記限行日的車輛,在接受處罰后(京牌罰款100元不扣分,非京牌罰款100元扣3分),在3個小時內可將車駛出限行區域,或開到最近的停車場或返回出發地,避免再次處罰。但如果一天內連續出行,則將被連續處罰。
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該法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糾正,并依據事實和法律規定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和拘留等。
記分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該條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實行累積記分制度,記分周期為12個月。對在一個記分周期內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該駕駛人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并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需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對于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罰款已經繳納的駕駛人,記分予以清除;對于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駕駛人,記分將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對于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2次以上達到12分的駕駛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參加學習、接受考試,并還需接受駕駛技能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需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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