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酒駕怎么處罰?
2024-05-15 15:27:42
作者:資訊小編
第二次酒駕的處罰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罰如下:
1、第二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將被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2、第三次及以上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將被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同時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罰如下:
1、第二次醉酒駕駛機動車,將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第三次及以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將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條規定,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罰如下:
1、第二次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將被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同時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在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第三次及以上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將被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同時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在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規定,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罰如下:
1、第二次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將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處罰是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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