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行駛證不是本人的可以嗎
電動車行駛證不是本人的也是可以的。
只需有車輛行駛證便是可以上路的騎電動車要電車車輛行駛證;
這也是證實一輛電車有行使職權的一種證實。猶如車輛行駛證一樣;
沒有電車車輛行駛證是沒法駕駛電車上路的。
電動車行駛證
電動車行駛證是證明一輛電動車有行使權力的一種證明。就像行車證一樣。沒有電動車行駛證是無法駕駛電動車上路。
有行駛證的電動車才能上路,對于騎行者,我國法律必須年滿16周歲,除此之外并沒有規定一定要本人駕駛。
超標電動車上路最高罰款1000元
駕駛未辦理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40元罰款。駕駛在本辦法頒布后購買的或者臨時通行許可超過有效期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處1000元罰款;
駕駛未辦理臨時通行許可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處200元罰款;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證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處500元罰款。
駕駛電動三輪車上道路行駛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100元罰款。
生產、銷售電動自行車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情形的,分別由海口質監、市工商部門對生產企業或者銷售商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收繳其違法裝置;
駕駛電動自行車在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道路行駛的,處100元罰款,超標電動自行車處200元罰款。生產、銷售電動三輪車和超標電動自行車的,分別由海口質監、市工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6電動自行車銷售商未按本辦法規定處置廢舊電池的,由市環保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轉借、挪用、涂改、變造、偽造或者使用變造、偽造的電動自行車的號牌、行駛證的,處200元罰款;轉借、挪用、涂改、變造、偽造或者使用變造、偽造的超標電動自行車的臨時通行標志、臨時通行證的,處500元罰款。
使用電動自行車、超標電動自行車進行營業性旅客運輸的,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使用電動自行車載物違反規定的,處20元罰款;使用超標電動自行車載物違反規定的,處100元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條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的種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非機動車的外形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置,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
第五十七條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第五十八條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里。
第五十九條非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未設停放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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