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證為什么要交gps費用
2024-05-21 15:36:00
作者:資訊小編
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是為了加強對車輛的監管,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相關部門根據法定職責,共同進行監督管理。
根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旅游客車、包車客車、三類以上班線客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在出廠前必須安裝符合標準的衛星定位裝置。重型載貨汽車和半掛牽引車在出廠前也必須安裝符合標準的衛星定位裝置,并接入全國道路貨運車輛公共監管與服務平臺。
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購買并安裝符合標準的衛星定位裝置,并接入符合要求的監控平臺。
當辦理營運手續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審核車輛安裝衛星定位裝置和接入平臺的情況。
已經安裝衛星定位裝置的新車輛,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能隨意拆卸。除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接入聯網聯控系統監控平臺時按照標準要求進行設置以外,不得改變貨運車輛車載終端監控中心的域名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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