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章處理超過30天未處理怎么辦
2024-05-21 15:34:50
作者:資訊小編
交通違章處理超過30天未處理怎么辦?
如果車輛交通違章超過30天未處理,將會產生滯納金。如果超過5次未處理,交警會當場扣留車輛,待所有違章處理完畢后,車輛才會放行。現場違法需要在15日內繳納罰款,否則,每天加收罰款金額3%的罰款,直至罰款總額等于罰款金額。非現場執法只需在記分周期結束前辦理。網上辦理違章的,需在確認違章后30日內繳納違章罰款,否則按日加收3%的滯納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
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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