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粘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如果機動車輛不
懸掛號牌、不粘貼
保險標志、不攜帶機動車行駛證或駕駛證,都屬于違法行為。要補辦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可以到車站管理所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也可以通過手機軟件交管12123辦理。補辦完成后,需要直接粘貼在機動車輛的前擋風玻璃上。
不同機動車輛有不同的年檢時間。非營運私家車輛十年內每兩年檢測一次,超過十年之后未達到十五年,一年檢測一次,超過十五年之后,每半年檢測一次。其他機動車輛可根據機動車行駛證上的檢驗周期來對機動車輛進行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