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貨車上高架怎樣處罰
貨車上高架橋屬于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將面臨扣除1分,還可能處以罰款20-200元的處罰。如果駕駛人對交警的處罰不滿意,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異議。
處理貨車違規的流程:
1、必須是違規者或者需要車主親自處理;
2、經辦人需持身份證、行駛證、駕駛證原件到交警大隊違規處理窗口辦理;
3、選擇要處理的違法內容,可以完全處理,也可以選擇性處理。對違法內容可以提出異議,申請行政復議;
4、如果沒有異議,將在扣除駕駛證相應分數后,收到違章通知和罰款。駕駛人可以攜帶違法證件到指定的支付行繳納違法罰款,也可以在網上銀行交罰款;
5、支付罰款后保留收據。如果違規依然存在,則需要拿著收據到交警部門手動清除違規。
相關法律依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分:
(一)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倒車、掉頭的;
(三)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四)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
(五)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
(六)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未達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八)駕駛擅自改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的載貨汽車上道路行駛的;
(九)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機動車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十)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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