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塞被撞是誰的責任?
2024-05-22 14:58:24
作者:資訊小編
加塞被撞的責任劃分具體如下:
1、加塞并線出現剮蹭:通常情況下,汽車在紅綠燈路口容易加塞,如果因為加塞并造成后車追尾,誰加塞便是誰的責任。
2、后車從右側超車后追尾:如果后車從右側超車,并在超車后出現追尾,這就是后車的責任,因為按照交通安全法規定,禁止從右側超車。
3、壓線追尾:如果壓了實線并造成追尾,都是壓線車負全責,因為按照交通安全法規定,汽車在行進時禁止跨越實線行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超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在沒有道路中心線或者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前車遇后車發出超車信號時,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應當降低速度、靠右讓路。后車應當在確認有充足的安全距離后,從前車的左側超越,在與被超車輛拉開必要的安全距離后,開啟右轉向燈,駛回原車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左側為快速車道,右側為慢速車道。在快速車道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按照快速車道規定的速度行駛,未達到快速車道規定的行駛速度的,應當在慢速車道行駛。摩托車應當在最右側車道行駛。有交通標志標明行駛速度的,按照標明的行駛速度行駛。慢速車道內的機動車超越前車時,可以借用快速車道行駛。
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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