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換發動機需要什么手續
2024-05-23 14:26:32
作者:資訊小編
汽車換發動機需要經過法定的審批程序,經過交警部門同意。那么,汽車換發動機需要什么手續呢?下面為大家詳細解答。
當事人要提交的《機動車變更登記申請表》、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發動機的來歷憑證、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1.機動車變更登記表,這個在交管所問訊處就可以領取。
2.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和暫住證。
3.登記證書和行駛證。
4.發動機來歷憑證,分為兩種情況。一是自己花錢換的發動機,需要正規的發票;二是免費換的發動機,需要4S店開的證明。證明內容包括車輛型號、發動機號、發動機免費更換的原因等。最后由4S店蓋章確認。
5.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這個4S店會提供的。
緊急情況:可以直接更換發動機,并由修理廠出具正規發票。然后去車管所備案。
三、辦事條件:
(一)本市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更換發動機的;更換車身或車架的。
(二)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后十日內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未按規定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辦理變更登記:
1、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不得辦理,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2、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不得辦理,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另有規定的除外。
3、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4、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
5、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以及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6、機動車屬于被盜搶的。
(四)機動車在被盜搶期間,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碼)或者車身顏色被改變的,在發還后恢復登記時,應當憑有關技術鑒定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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