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滿分學習可以在異地嗎?
2024-05-23 14:45:10
作者:資訊小編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四十七條規定,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扣分分達到12分的駕駛人應該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教育。接受教育后,應在二十日內進行科目一考試。因此,駕駛證滿分學習是可以在異地辦理的。在公安部下發的“機動車駕駛證管理系統”統一版中也有“異地滿分學習”的模塊,供異地滿分學習、考試之用。如果駕駛人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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