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能見度低于100米最高車速和車距,能見度低于200米最高車速和車距
2024-06-18 16:50:28
作者:資訊小編
當能見度不足 100 米時,車速應不超過 40 公里,車距需保持 50 米以上。
當能見度小于 200 米時,應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位燈,車速不得超過 60 公里/小時,與同車道前車保持 100 米以上距離。
當能見度小于 100 米時,需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 40 公里/小時,與同車道前車保持 50 米以上距離。
當能見度小于 50 米時,應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應不超過 20 公里/小時,并盡快從最近的出口駛離高速公路。
最左側車道的車輛車速應為 110-120 公里/小時;汽車在第二或第三車道行駛時,車速應在 90-110 公里/小時;
汽車在最右側車道行駛時,車速不得低于 90 公里/小時,但在緊急情況或高速公路堵塞時,可低于 60 公里/小時。當車速超過 100 公里/小時時,應與同車道前車保持 100 米以上的距離。
以上就是太平洋汽車對于《高速能見度低于100米最高車速和車距,能見度低于200米最高車速和車距》的回答,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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