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優先行駛,十字路口行車優先權
2024-07-03 18:10:18
作者:lizhu
十字路口優先行駛,十字路口行車優先權
在車輛行駛規則中,十字路口的通行優先權至關重要。以下是相關規則:
一、轉彎車輛須禮讓直行車輛。
1. 綠燈亮起時,相對方向的車輛中,轉彎車輛應讓直行車輛先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 38 條第 1 項規定,綠燈亮時,車輛可以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與行人通行。
2. 沒有紅綠燈的情況下,相對方向的車輛也應遵循轉彎讓直行的規則。《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 52 條第 3 項規定,機動車在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應當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二、信號燈控制的方向擁有優先權。
上一輪信號燈控制的轉彎車輛擁有優先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此時直行車需要禮讓轉彎車輛。
三、右方道路車輛擁有優先權。
總之,駕駛員在十字路口行駛時,應認真觀察交通信號及周圍車輛,依規行駛,確保交通的順暢與安全。
以上就是太平洋汽車對于《十字路口優先行駛,十字路口行車優先權》的回答,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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