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加一方需要簽字嗎
2024-11-26 14:01:08
作者:資訊小編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需要雙方簽字。交警會將認定書給到當事人,只要有一方簽字,認定書就是有效的。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
如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存在爭議,且各方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十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十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另外,如果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在司法實踐中,若對事故認定書有異議,還可在訴訟過程中向法庭提出,通過取證、舉證和質證,并闡明理由,盡力推翻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由法庭決定是否采信,并有權決定事故的賠償責任比例。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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