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不服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怎么辦
2024-11-26 14:04:08
作者:資訊小編
車主不服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這樣辦。
根據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異議的,可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 3 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要在申請中載明復核請求、理由和主要證據。
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收到復核申請后 5 日內決定是否受理,自受理之日起 30 日內作出復核結論。復核審查期間不能啟動訴訟程序。
目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后維持率高,若無十足把握,可在調解時要求調整責任比例,或在訴訟中要求法院重新劃分責任。若申請過復核且結論是維持原認定,之后調整和重新劃分責任會更難。
交警劃分事故責任一般根據形成事故的原因力、各方過錯等確定。實踐中,有些交警會單以各方違章程度認定,易有偏差,所以聽證活動中當事人應圍繞事故原因力說明或辯論。
事故責任分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無責五種。復核申請要注意:按時提出,即在送達之日起 3 日內;書面申請且次數只有一次;提前準備好證據,最好找專業人士寫復核申請。
若對復核結果仍不服,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雖然認定書對判決影響大,但它只是證據之一,對方可質證,也有成功推翻或部分推翻的案例。但推翻難度大,建議請專業律師。先復核再訴訟才是正確的救濟方式。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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