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單位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算工傷嗎
在單位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算工傷嗎?算!但要符合一定條件。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這里有幾個關鍵要點。首先是“上下班途中”,包括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以及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合理時間”具有正當性,“合理路線”是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所必須的活動所走的路線。
其次是“交通事故”,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道路”包括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如廣場、公共停車場等。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參照相關法律處理。但利用交通工具作案或因當事人主觀故意造成的事故不算交通事故。
再次,發生的交通事故得是“非本人主要責任”的,如果是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就不算。
那如果算工傷,怎么賠償呢?如果交通事故賠償已給付了醫療費、喪葬費、護理費、殘疾用具費、誤工工資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相應的待遇。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已由傷亡職工或者親屬領取的,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不再發給。但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低于工傷保險的,由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補足差額部分。
如果因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傷害職工不能獲得交通事故賠償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給予工傷保險待遇。要是用人單位繳納了工傷保險,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待遇,同時單位還要支付其余工傷賠償。用人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單位承擔全部工傷賠償待遇。拒絕支付工傷賠償金,職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總之,在單位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符合條件算工傷,可依法獲得相應賠償。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