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汽車過了六年幾年需要年審?
2024-11-29 09:18:44
作者:資訊小編
家用汽車過了六年的年審規定如下:
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六至十年每兩年年檢一次,分別是第六年和第八年;十年到十五年每年年檢一次;超過十五年每半年年檢一次。
營運載客汽車五年以內每年檢驗一次,超過五年每六個月檢驗一次。
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十年以內每年檢驗一次,超過十年每六個月檢驗一次。
摩托車四年以內每兩年檢驗一次,超過四年每年檢驗一次。
需要注意的是,家用車在年檢時要在車輛檢驗有效期前 90 天申請,不能超過年檢有效期的月份。
另外,六座及六座以下的家用車在前六年內無需上線檢測,但每兩年要申請辦理一次年檢標志,前提是在該時間段內車輛未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若發生事故,則必須進行上線查驗。
七座及七座以上的車輛不適用六年免檢政策,前六年仍需每兩年進行一次查驗。
年檢是為了檢查汽車的主要技術狀況,督促車主加強汽車維護保養,保障行車安全。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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