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扣車行政處罰可以嗎
2024-12-05 07:23:43
作者:資訊小編
酒駕扣車行政處罰是可以的。
酒駕會扣車,涉嫌酒后駕駛適用一般程序,可對車輛進行檢驗鑒定,在 20 個工作日內完成,2 日之內將報告送到當事人,3 日之內不提出重新檢驗的可以取車。單純酒后駕駛,一般扣車 10 日,最長 15 日。駕駛員繳納罰款,車主就可以領回車輛。如果駕駛員和車主一致,只能等拘留后取回車輛。
依據規定,對扣留的車輛,當事人接受處理或者提供、補辦的相關證明或者手續經核實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及時退還,核實時間不得超過 10 日,需要延長的,經批準可延長至 15 日。核實時間自車輛駕駛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車輛合法來歷證明,補辦相應手續,或者接受處理之日起計算。
扣車是用來檢定車輛性能的,檢定完畢就得放車。
根據相關法律,對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損毀,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查封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損毀或者擅自轉移、處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損失,行政機關先行賠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因查封、扣押發生的保管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會受到暫扣或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以及十五日拘留等行政處罰。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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