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承擔交通事故施救費
2024-12-05 07:24:28
作者:資訊小編
交通事故施救費的承擔方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
單方事故肯定由車輛駕駛人承擔。
多方交通事故,施救費應由肇事車輛的保險公司賠償,超出保險限額由被告承擔。
如果事故責任明確,責任方應直接向施救公司支付相關費用。
若事故責任存在爭議或未立即明確,車主可先行墊付,待事故責任認定完成后,再由責任方予以返還或補償。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損害的一方,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包括對車輛施救費的賠償。
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防止或者減少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應由保險人承擔。
但施救費金額的高低可能是案件爭議的焦點。比如事故發生在寧波,而車主未經保險公司許可即聯系數百里外的常熟某汽車服務公司進行施救,自行擴大了施救范圍,由此產生的高額施救費用中有自行擴大損失部分,保險公司可能不會承擔全部施救費。
保險公司承擔的施救費要求是“必要且合理”,并且不得以被保險人采取的措施未產生實際效果為由拒絕承擔。
在實際賠付中,施救費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由被保險人舉證說明,比如采取的措施、產生的費用以及事發時的時空條件下的合理與必要性等。
如果車載貨物沒有購買貨物險,在計算車損險保險公司應當承擔的施救費時,應當按車輛與貨物的價值比例,剔除施救貨物所產生的部分費用。
事故當事人應保存好事故現場的相關證據、施救費明細單及支付憑證,以便在處理賠償時作為依據。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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