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移回頭打雙閃,這樣的操作正確嗎?
2024-12-18 05:14:36
作者:資訊小編
漂移回頭打雙閃,這樣的操作不正確。
在正常駕駛中,雙閃不能隨意使用。根據相關法規和實際駕駛情況,雙閃有著特定的使用場景。
霧天行車,通過危險報警閃光燈的不停閃亮,利于在視線不良的天氣條件下提示其他車輛本車所在位置。
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或者發生交通事故時,需要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提醒駛來車輛注意。牽引故障機動車時,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在高速上行駛時,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能見度小于 100 米時要開啟。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時也應開啟。
除上述情況外,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不能隨意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52 條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 58 條、第 60 條和第 81 條規定機動車霧天行駛應當開啟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或發生交通事故,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的,應當按照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車后 50 - 100 米處設置警告標志,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和后位燈。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能見度小于 200 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位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 60 公里。
總之,雙閃的使用有嚴格規定,駕駛者應遵守法規,正確使用,保障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
本文導航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