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車后應該怎么辦
撞車后應該這么辦。
要是撞車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就把交通事故的相關信息記錄好,比如時間、地點、對方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然后一起簽名,接著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的事。
要是對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那就趕緊報警。
如果撞車后有人員傷亡或者雙方存在爭議,那得馬上這么做:一是事故發生后立刻停車,保護現場,有人員傷亡的趕快搶救;二是迅速報警并且通知保險公司;三是等著交通警察來現場勘驗處理;四是交警會出事故責任認定書,要是當事人都想調解,交警能當場調解損害賠償的爭議。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需要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會按照規定來。一般在勘察現場之日起 10 日內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需要檢驗、鑒定的,在結果確定之日起 5 日內出認定書。
撞車后,處理流程大概是:受理報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后按管轄范圍立案;現場處理,他們會馬上派人去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并收集證據;責任認定,在查清事實基礎上,根據當事人違章行為與事故因果關系等認定責任;裁決處罰,依據規定對肇事責任人進行警告、罰款、吊扣、吊銷等處罰;損害賠償調解,按規定和標準,根據責任劃分賠償比例,召集雙方調解,同意就制作調解書;調解無效就向法院起訴。
撞車后要注意別隨便簽交通事故賠償協議,發生事故后要及時治療。
一旦撞車,要及時報案,打“122”或讓別人幫忙向公安機關或交警報案,報告詳細情況,在警察來前別離開現場。
要搶救傷者,盡快送醫。保護現場,保持完整,關掉引擎,消除火災隱患,禁止吸煙,轉移危險物品。
協助交警調查取證,如實陳述。
還要在 48 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帶上相關證件。
在高速公路上撞車,車后面要放醒目的警示牌。撞車后馬上停車,拉手剎,熄火,開警示燈,晚上還要開前后燈光。
然后打電話給相關部門,保護現場,別動現場東西,除非救人需要,要做記號。
看看有沒有人受傷,能救就救,趕緊送醫。
保管好現場物品,配合警察調查,如實說經過。
車輛撞了,不管誰的責任,都要馬上向交警報案并通知保險公司。有人員傷亡先打 120 。交警會勘查現場出責任認定書,保險公司定損員會初步定損。車輛運到 4S 店或維修店維修,修車費由責任方墊付,別自行墊付,修好后把相關數據發票給責任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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