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汽車的路線規劃依據是什么
公共汽車的路線規劃依據主要有以下這些。
以城市公交規劃為基礎,適應公交乘客交通需要,路線分布密度要適宜,干道和支路上都應適當布置,擴大覆蓋面方便居民出行。
依據居民出行調查資料,按主要人流方向設置。高峰時段乘客流量大的路段,除一般公交路線,可增設區間運轉路線或公交專線。
公交各路線要良好搭接,形成閉合線網,方便乘客換乘。避免在交通和道路情況差的街道設路線,保證運輸效率。
終點站要考慮回車和車輛臨時停放,條件允許在路邊專辟場所,道路寬度有限可利用交叉口或繞鄰居回車。
中間停靠站平面布置形式與道路橫斷面形式有關,沿人行道布設便于乘客上下,但對非機動車行駛干擾大。
沿主要客流方向開線,優先大流量直達客流,線路平均客流不低于最低開線標準,平均滿載率盡可能高,線路長度在規定范圍內,客流量盡可能均衡,選取最短距離線路,考察線路非直線系數并結合城市公共交通線網狀況及相關指標。
開通公交線路要按城市發展趨勢和路網規劃,根據周邊居民出行需求確定走向,實地勘察。用計算公式測算,以車站為圓心,300 米半徑圈內出行量按 5 分鐘一趟車算,一輛車每趟至少能拉 60 人。一般公交線路 40 分鐘一個單程為宜,時速 15 至 18 公里,線路長度 10 至 12 公里較合理。
公交車線路由公交公司根據城市發展和社會公眾基本需求規劃,新增由相關部門決定。主要針對人民群眾出行需求改變和規劃,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門依據城市公共汽電車線網規劃,結合發展和需求,科學論證、適時開辟或調整線路和站點,并征求意見。
城市公交車路線歸交通局管,其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相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市相關發展戰略等。
城市公交路線制定依據“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辦法”,堅持全面規劃等原則,優先發展大運量城市公交。市、縣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編制城市公交專業規劃,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公開征求意見。新區開發等工程項目要配套建設公交設施,新建、改建、擴建城市道路時設置港灣式公交站點等,特殊路段設置公交優先通行車道和設施。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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