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燈光怎么用
汽車燈光的使用其實很有講究。
近光燈照射距離約 30 - 40 米,覆蓋角度大,主要用于夜間市區行車,光束分散。
遠光燈視線集中,亮點大,能照到較高較遠地方,適合野外或高速公路夜晚行車,但不能在市區用,會晃到行人和對面駕駛員眼睛,帶來安全隱患。
夜間路燈開啟、遇低能見度情況要開前照燈、示廓燈和后位燈。
轉彎、變更車道、超車、掉頭、靠邊停車要提前 100 米至 50 米開轉向燈。
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轉彎,夜間行駛開近光燈。
同方向后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不能用遠光燈。
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中心線的道路上,夜間會車在距相對方向來車 150 米外改用近光燈,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用近光燈。
行車燈又叫示寬燈,能讓車輛四個角被看見,亮度不高,雨天、天色昏暗或地下停車場時應亮起,亮起時儀表盤有相應標志。
遠光燈照射高度高,能照亮更高更遠物體,近光燈在有路燈照明的公路用,遠光燈在無燈光照明公路用,還能照亮路牌。
會車開遠光燈易增加意外幾率,應切換近光燈,對方開遠光可快速變換遠近光提醒。
轉向燈表示車輛轉向,轉向場合要提前亮燈,確認后方無車再轉向,超車前亮左轉向燈,后方車輛有超車意圖,可亮右轉向燈示意。
在紅綠燈前的掉頭或轉向車道,除非排第一,否則車輛轉向時再打轉向燈。
霧燈穿透力強,功率與大燈相當,霧天、暴雨、大雪、沙塵暴天氣應打開前后霧燈,讓其他車輛更遠看到。
遠光燈和近光燈標志相似,近光燈標志光線向下傾斜,遠光燈標志光線筆直向前。
城市道路行駛多用近光燈,遠光燈在路邊無路燈或路直且視線暗時用,開關在方向盤左側,轉到近光位置近光燈亮,直接撥出一直開遠光燈,撥進去遠近燈閃。
前霧燈和后霧燈標志類似,霧燈在霧天使用,使用時先開寬度指示燈,前霧燈可單獨開,后霧燈要和前霧燈同時開。
示寬燈是警告標志燈,一般天沒全黑時開啟。
轉向燈記住“上、下、左”靈活控制,儀表盤紅色三角按鈕是雙閃開關,按下警示其他車輛。
剎車燈踩剎車就亮,倒車燈開關和倒車檔有關。
開近光燈把燈光開關打開,若不是近光把燈光桿向面前撥一下。
開遠光燈把燈光桿向車正前方撥一下。
開轉向燈,左轉逆時針撥燈光桿,右轉順時針撥。
開示寬燈、位置燈把燈光開關扭到示寬燈位置,再把按鈕向上提。
車頂燈開關簡單,車門車內打開時會自動亮,也能手操作。
開霧燈先確保示寬燈打開,前霧燈可單獨開,后霧燈要和前霧燈同時開,霧燈開關有按鍵式和旋鈕式。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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