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汽車標志的歷史文化內涵 2001年,一個名叫約翰·基奧的摩爾本人試圖為車輪申請專利,由于他假冒輪胎發明者,被專利局認定為剽竊。在他之前,還有一些好事者計劃為火、農業輪作或其他基本的文明進步申請專利,但無一例外都失敗了。 我們并沒有意識到車輪是一個發明而去重視它,正如我們虔誠地拜倒在奔馳和寶馬車下,卻對塵封了一段時日的普利茅斯采取漠視的態度一樣。在本屆長春車展展廳的環廊上,就有這樣一些慢得發愁、土得掉渣、破得夠嗆的老爺車,它們看上去風塵仆仆,卻有著深厚的歷史積淀。從1914年的福特T型車,到貓王的粉紅色凱迪拉克,從蔣介石的坐騎普利茅斯,到周恩來總理的愛車CA-770,每一輛車都記載了一段難忘的歷史。 19世紀末,兩個動物權益保護者———卡爾?本茨和戴姆勒分別發明了用汽油驅動的三輪和四輪汽車。在那個時候,許多人喜歡虐待驢和馬,來滿足自己追求速度的欲望。汽車的發明,讓人們變得仁慈,幾千年來,那些作為運輸工具的動物終于被汽車解放了。但是,在汽車發明的初期,人們仍然視開車為一種冒險,而非一種便利。 直到1903年,第一輛出租汽車出現在英國倫敦街頭,這種認識才得以轉變;到了1910年,倫敦出租汽車的數量已達到6300輛,而同期的出租馬車卻僅有5000輛。兩年后,汽車開始進入家庭。被美國人戲稱為“鐵皮破福特”的福特T型車火熱出爐,為大規模生產廉價汽車開創了先河。1910年,美國平均每184人有一輛汽車,到了1930年,每5個人有一輛。T型車讓那些王公貴族失去了優越感,那些騎馬駕驢的富豪們,一下子被汽車閹割了自尊。 自此,汽車使人類社會實現了兩大進步。第一是人與動物的平等,第二是階級的平等。只是沒過多久,這種平等就消失了。卡爾?本茨和戴姆勒沒有想到,當人們不再以動物作為交通工具的時候,動物園出現了,那些逃離了皮鞭的動物們,被關進了籠子。老福特也沒有想到,當清一色的黑色T型車駛入千家萬戶的時候,一些受到利潤驅使的廠商開始制造奢侈的汽車,來滿足那些政要和名流的特殊喜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