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對節能車不再給予補貼 7月1日實施
【太平洋汽車網 行業頻道】近日,廣州市政府發布新修訂的《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下文簡稱調控辦法),其中購置節能車在7月1日后辦理車輛注冊登記的不再發放補貼。此外,個人車牌指標額度將從88%提高至90%,同時取消了增量指標和更新指標對于車輛排量的限制。
在新修訂的《調控辦法》中,首先明確、完善了節能車和新能源車的界定條款,其次,根據國家不再發布節能車目錄的情況,修改了節能車的定義,并將符合條件的進口新能源車納入新能源車指標管理范疇。同時規定,購置節能車在7月1日后辦理車輛注冊登記的不再發放補貼,屬于新能源車范疇的產品,仍將享受國家補貼。(7月1日后購置新能源車并辦理車輛注冊登記的,補貼政策另行制定。)因此,購買廣汽豐田凱美瑞混動、雷凌混動、廣汽本田雅閣混動等車型的車主,在7月1日前辦理車輛注冊登記仍可享受補貼。
節能車是指工業和信息化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中產品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與國家標準《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GB19578)中對應限值相比小于65%的混合動力中小客車。具體由車輛生產企業提出申請,經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發展改革、公安機關交通管理等部門聯合會商確認。
新能源車是指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所列的中小客車,以及國家有關部門明確標注的進口新能源中小客車。
對于2018年6月30日前已辦理車輛注冊登記,但暫未申領節能車、新能源車補貼的,可在規定時間內繼續申領補貼(維持現行做法,單位申領新能源車購置補貼須滿足累計行駛里程3萬公里的要求,可在辦理車輛注冊登記后3年內申領,其余情況均為辦理注冊登記后半年內申領)
指標部分,未來將適當提高個人指標額度占比,其中個人指標額度占比將有現在的88%提高至90%;取消增量指標和更新指標對車輛排量的限制;為方便市民有更為充裕的時間選購車輛,對指標有效期進行調整,更新指標、增量指標和其他指標有效期均延長為12個月等。
對于注冊登記未滿一年的單位,核算納稅額計算時間調整為注冊登記當月至指標申請前一個月;將原來非本市戶籍人員連續兩年繳納醫保的時間核算條件調整為3年累計24個月;增加持有人才綠卡人員、總部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專業人才等群體申請指標優惠條件,等等。另外,單位和個人已獲取有效編碼未取得指標的,分別延續保留至今年年底或保留3個月,無需重新申請。(文:太平洋汽車網 陳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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