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就商標侵權致歉 四川野馬予以諒解
【太平洋汽車網 行業(yè)頻道】2018年7月9日,福特(中國)有限公司就侵權中文野馬商標事件,向四川野馬汽車發(fā)表聲明表示致歉。四川野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表示“接受道歉”,并予以諒解。
我公司為福特汽車(中國)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生效的(2016)川01民初15號民事判決書認定我公司在部分廣告宣傳中使用“野馬”的行為侵犯了四川野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給四川野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帶來了不良影響,現(xiàn)特聲明為四川野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消除影響。
面對福特汽車(中國)有限公司關于野馬商標侵權聲明以及致歉,野馬汽車發(fā)聲“接受道歉”,并予以諒解。野馬汽車表示,野馬汽車的品牌理念“國民車 野馬造 老百姓買得起的好車”與福特汽車公司創(chuàng)始人亨利·福特的“制造人人都買得起的汽車”的夢想,有異曲同工之妙,所以無關輸贏,雙方都是在用實際行動推動汽車發(fā)展,努力為消費者帶來更好的用車體驗。
2016年2月,四川野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狀告福特汽車(中國)有限公司旗下一款MUSTANG車型的中文名(福特野馬)與其重名,以涉嫌商標侵權向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人民幣1000萬元。
2018年初,經過兩年的訴訟,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福特汽車(中國)有限公司停止侵害野馬汽車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并賠償野馬汽車相應的經濟損失。該判決生效后15日內,在“福特汽車官方網站”首頁刊登聲明,消除影響。從此MUSTANG車型將不能再以中文“野馬”對外宣傳。
四川野馬汽車在1986年注冊了“野馬”商標。野馬汽車在2002年9月由富臨集團整體兼并重組,2006年更名為四川汽車工業(yè)集團有限公司,2014年,野馬汽車正式啟用新標識,2015年4月更名為現(xiàn)“四川野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美國福特汽車在1962年推出“Mustang(中文意思為野馬)” 第一代概念車型,1964年第一代量產版Mustang于紐約世博會上正式發(fā)布,到2014年,Mustang車型迎來了發(fā)布50周年,總共6代車型。于2015年,福特官方正式將第六代Mustang引入中國。(文:太平洋汽車網 熊睿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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