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ft創始人欲IPO加強治理 引入雙股權架構
【太平洋汽車網 行業頻道】美國兩大網約車巨頭優步(Uber)和Lyft目前都在準備上市過程中,據外媒最新消息,Lyft的聯合創始人準備通過上市加強對公司的控制權,這意味著上市過程中將會發行超級投票權股票,即引入雙重股權架構。匯信援引其中一位知情人士表示,Lyft此舉似乎旨在加強其治理,預計將任命其現有董事會成員之一擔任非執行董事長。
據國外媒體報道,在公司今年上市時,Lyft的兩位聯合創始人正準備以近多數投票控制這家網約車公司,盡管他們目前共持有不到10%的股份,這使他們成為最新一批在熱門初創公司上市時獲得巨大影響力的硅谷企業家。
知情人士說,Lyft兩位創始人約翰·齊默(John Zimmer)和洛根·格林(Logan Green)分別擔任總裁和首席執行官,他們正在與承銷商和律師合作,制定一項計劃,創建一類他們持有的超級投票權股票。具體細節尚不清楚,但這兩位創始人掌控公司后,未來將對公司的重大決策產生重大影響,比如從董事選舉到是否有一天出售公司。
早在2018年12月,Lyft就曾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交了IPO草案,當時有消息人士稱,Lyft最快可能在2019年3月或4月IPO。摩根大通、瑞士信貸等機構對其估值在180-300億美元之間。相比較而言,Lyft的IPO估值很可能無法超過競爭對手Uber的1200億美元。
自2012年成立以來,歷經幾年的艱苦發展,到2017年10月,Lyft提供過的叫車服務就已經達到了5億次。在不斷追趕Uber的同時,Lyft也在積極拓展新的業務。2018年,Lyft已經和通用、福特以及Drive.ai 的合作,著力發展自主駕駛汽車的研發。進入2019年,Lyft又與麥格納就自動駕駛建立了合作,包括公開道路測試在內的幾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創舉。(文:太平洋汽車網 韓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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