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起 全國分批推廣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化
【太平洋汽車網 行業頻道】公安部交通管理局4月22日發布消息,自4月25日起,在16個城市試點基礎上,全國分兩批推廣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化,為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以及相關行業和管理部門提供電子證照服務。
今年3月1日,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化措施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哈爾濱、南京、杭州等16個城市試點實施。試點以來,16個城市公安交管部門通過統一的互聯網服務平臺,向680.6萬新辦登記、檢驗業務的車主發放檢驗標志電子憑證。
自4月25日起,黑龍江、江蘇、浙江、山東、湖北、湖南、廣東、海南、四川、貴州、云南、新疆12個省(區)推行檢驗標志電子化;
第二批推廣自6月20日起,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廣西、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15個省(區)推行檢驗標志電子化,實現全國全覆蓋。
機動車所有人可以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或“交管12123”手機App申領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憑證。對于上線檢驗車輛,機動車檢驗合格后,檢驗機構在發放檢驗標志紙質憑證的同時,提示機動車所有人可網上查看、下載檢驗標志電子憑證。
對檢驗標志紙質憑證丟失、損毀的,無需辦理補領檢驗標志業務,可直接在網上下載使用,如需領取檢驗標志紙質憑證的,可選擇郵寄送達或到車管所自取。
檢驗標志電子憑證分為在線出示、離線出示和打印出示等3種出示方式,可適用于執法管理、公共服務、經濟活動等多個場景。車主可登錄“交管12123”手機App,直接出示在線電子標示,或是直接截圖將電子憑證圖片保存在手機相冊中。
比如執法查驗時,已領取檢驗標志電子憑證的車輛,不需要再粘貼紙質標志,交通民警在執法管理中將通過執法PDA核查車輛檢驗狀況。事故處理時,對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的財損事故,可以通過查看對方車輛檢驗標志電子憑證,以確認車輛檢驗狀況。保險理賠時,同樣可以向保險公司出示檢驗標志電子憑證,用于辦理車輛保險理賠相關手續。(文:太平洋汽車網 曾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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