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政府推廣優惠措施 促進新能源車消費
【太平洋汽車網 行業頻道】近日,深圳政府印發了 《深圳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若干措施》。該措施主要是放寬新能源車指標申請條件、擴大新能源車增購范圍以及加大推新能源車的推廣補貼力度。該措施自 2020 年 6 月 7 日起執行,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截止。
措施主要分為了 5 大方面,分別為:
放寬個人新能源小汽車增量指標申請條件:
放寬指標申請條件主要針對非深戶籍人員、華僑、港澳臺居民以及外國人進行優待,允許他們在措施實施期間申請深圳市小汽車新能源指標。同時將暫停非深戶籍人員 (連續繳納 24 個月基本醫保)、華僑、港澳臺居民(2 年累計居住 9 月以上)以及外國人(簽證滿 2 年居住累計 9 個月以上)的人申請指標限制。
擴大個人增購新能源小汽車車型范圍:
而擴大車型范圍主要針對名下僅有 1 輛深圳市登記的小汽車或僅持有 1 個有效指標的個人消費者,放寬購車限制范圍,允許這類人群購買純電動小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小汽車。
對個人新購新能源小汽車給予綜合使用財政補貼:
同時對于新購新能源汽車的消費者將給予綜合補貼,其中新購純電動高級型或經濟型乘用車補貼 2 萬元 / 車,新購插電式混合動力高級型乘用車補貼 1 萬元 /車。需要注意的是,購車的店鋪需要為在深圳注冊的汽車銷售企業,且發票中的售賣單位須為深圳市注冊登記企業。
對個人置換更新新能源小汽車實施財政補貼:
對于目前已經擁有深圳號牌的新能源車用戶,置換新車也將給予補貼。置換純電動高級型或插電式混合動力高級型乘用車將給予 2 萬元 / 車的補貼,置換純電動經濟型乘用車補貼 1 萬元 / 車。同上,銷售企業也必須為深圳注冊的汽車銷售企業。
加大新能源汽車停車優惠力度:
該措施表明將對深圳市新能源汽車在全路段內停車位,減免首兩小時的臨時停車費。或每日首次停車時間 1小時以內(包括 1 小時)的,第 2 次停車免 1 小時臨時停車費。
(文:太平洋汽車網 楊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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