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費擬長期收費 經批準可超30年
【太平洋汽車網 行業頻道】7月21日,交通運輸部《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稿向社會征求意見,擬調整收費期限。
主要內容為:政府收費高速公路償債期擬按實際償清債務所需時間確定,不受期限限制,各省實行統借統還;特許經營高速公路經營期一般不超30年,屆滿后與償債期政府收費公路統一收費;償債期、經營期結束后,高速公路實行養護管理收費。
修訂稿已征求了國務院各相關部門、地方政府、收費公路運營單位的意見,即日起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為期一個月。
按照2004年頒布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政府還貸公路和經營性公路的收費期限分別為最長不得超過20年、30年。而新的修訂稿標明,政府收費公路中的高速公路不受償債期限的限制,而特許經營的高速公路經營期限經批準可以超過30年。
具體看,收費期限擬作如下調整:
(一)有關高速公路
1、政府收費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實行統借統還,不受償債期限的限制,按照用收費償還債務的原則以實際償債期為準。
2、特許經營公路的收費期限,按照收回投資并合理回報的原則確定,并通過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收益調節等方式控制合理回報。高速公路的經營期限不得超過30年,但是投資規模大、回報周期長的高速公路,經批準可以超過30年。
特許經營公路中的高速公路經營期屆滿后,由政府收回統一管理,與本行政區域內的政府收費公路中處于償債期的高速公路實行相同收費標準,統一收費。
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實施收費公路改擴建工程,將一級公路改建為高速公路或者提高高速公路通行能力,且增加政府債務或者社會投資的,可重新核定償債期限或者經營期限。
3、政府統一管理的高速公路在政府債務償清后,可按滿足基本養護、管理支出需求和保障通行效率的原則,重新核定收費標準,實行養護管理收費。
(二)有關高速公路以外的其他收費公路
政府收費公路中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其他收費公路的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年,但是國家確定的中西部省市區最長不得超過20年。
特許經營公路中的一級公路和獨立橋梁、隧道的經營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5年,但是國家確定的中西部省區市最長不得超過30年。
收費的一級公路、二級公路、獨立橋梁、獨立隧道等在償債期限或者經營期限屆滿后必須終止收費,其剩余政府債務經審計后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此前,按照2004年頒布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政府還貸公路和經營性公路的收費期限分別為最長不得超過20年、30年。
各地收費公路統計報告虧損為主
2014年12月23日,交通運輸部公布《2013年全國收費公路統計公報》,2013年全國收費公路虧損661億元,自2011年至2013年,收費公路的負債額度持續增加。
交通專家認為,中國目前仍處于高速路迅速發展階段,公路負債額度還會增加。為減少負債額,部分收費年限到期的高速路持續收費或將成為常態。
相關文章:
2014年全國收費公路虧損1571億 缺口大
//www.zhiyoubaobao.com/news/665/6650795.html
北京收費公路去年虧80億 運營超養護支出
//www.zhiyoubaobao.com/news/662/6622421.html
劇情大反轉 廣東省公路收費賺了3.9億
//www.zhiyoubaobao.com/news/664/6646610.html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