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網約車新政 司機有居住證即可申請
【太平洋汽車網 國內頻道】12月21日,《廣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簡稱《網約車管理辦法》)正式頒布實施,對比征求意見稿作出多項調整。其中,最大的變化在于對駕駛員的戶籍要求降低,從必須有廣州戶籍降低為駕駛員須具有廣州市戶籍或取得廣州市居住證。
● 主要變更點
1、駕駛員必須有廣州戶籍降低為駕駛員須具有廣州市戶籍或取得廣州市居住證。
2、網約車車輛排量標準從1.8T或2.0L簡化并統一降為1.8L。
3、駕駛員“男性年齡60周歲以下,女性年齡55周歲以下”的年齡條件,修改為“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 廣州網約車詳細政策
對車輛的要求:粵A車牌、排量1.8L
1、符合交通運輸部等七部門《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條件。
2、車身長度不小于4600毫米,車身寬度不小于1700毫米,車身高度不小于1420毫米,配置ABS防抱死制動系統、前排座位安全氣囊和前、后座安全帶,排量不小于1750毫升。
3、新能源車輛,車身長度不小于4600毫米或者車輛軸距不小于2650毫米,車身寬度不小于1700毫米,車身高度不小于1420毫米,配置ABS防抱死制動系統、前排座位安全氣囊和前、后座安全帶,配置EBD電子制動力分配系統。其中,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車輛,還應當滿足純電動續駛里程不低于100公里的條件。
在本辦法施行之日起180日內申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車輛的純電動續駛里程可以不低于70公里。
4、取得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機動車行駛證》,且初次注冊登記取得《機動車行駛證》之日至申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之日未滿1年。
在本辦法施行之日起180日內申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車輛車齡條件從初次注冊登記取得《機動車行駛證》之日至申請日可以延長為3年。
5、不得與巡游出租汽車的外觀顏色和車輛標識相同或者相近似,不得安裝頂燈、空載燈等巡游車服務設施設備。
6、 按政府監管平臺的接入技術要求,將車輛衛星定位裝置相關數據直接接入政府監管平臺,實現數據實時共享。
7、車輛使用性質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
對駕駛員的要求:有居住證即可申請
1、本市戶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證、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初中以上文化
2、符合交通運輸部等七部門《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條件。
3、具有本市戶籍或者已在本市辦理居住證。
4、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初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的公民。
5、具有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文:太平洋汽車網 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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