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每日經濟新聞》從上海京滬商標事務所提供的國家商標局檔案獲悉,“斯柯達”商標已被深圳一家企業搶先注冊申請。國家商標局檔案顯示,2004年4月16日,深圳市鴻進信息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鴻進”)提出了對斯柯達商標的注冊申請,注冊號4019779,國際分類號12,所申請項目為汽車、小汽車等。目前,該商標已經通過形式審查,即將進入實質審查,還未進入公告期。
在此之前,河南恒通汽車制造有限公司已于1998年1月7日提出注冊申請,注冊號為1269439,并已獲得與斯柯達協音的思可達商標。由于商標注冊是一個相對漫長的過程,要經過若干個程序,故即使已進入實質性審查,也并不意味深圳鴻進能獲得該商標。
上海京滬商標事務所主任徐正國表示,上海大眾還有機會獲得該商標權利,“上海大眾首先需要在該商標進入公告期后三個月內,提出異議,然后等待國家商標局裁定。”據了解,我國使用的是申請在先原則,但如果裁定為音譯,則深圳鴻進屬于注冊不當,應被駁回。但前提是德國大眾需提供在2004年4月16日前也就是深圳鴻達的申請期前,德國大眾曾使用斯柯達中文名字在汽車行業的宣傳等使用證據。但徐正國也表示,即便大眾最后可能得到這一商標,但其中的周折必然不少,特別是時間上,一般異議程序走到底要5年左右,而在德國大眾未取得專用權前,商標專用權得不到保護。據悉,上海大眾將于2007年生產斯柯達。
專家提醒 企業應進行商標監測
事實上,商標權被搶注,上海大眾不是個案。現代汽車的商標早在北京現代成立之前,就被浙江一民營公司注冊。直到索納塔下線銷售后,北京現代花了4000萬巨資才贖回了這個商標。對此徐正國提醒:汽車制造商不僅要著力于產品開發和市場開拓,還要注意維護自己的知識產權。“要及時注冊商標,并做好商標儲備,有備無患,最好等商標注冊成功以后才推廣。”徐正國認為,有條件的企業可以委托相應的商標事務所進行商標監測,及時了解自己的商標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