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苦惱哇……”奧克斯車主王志忠一語道出了心聲。
作為首次獲賠的奧克斯車主,王志忠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對一個多月前剛得到的勝訴并沒有太多的喜悅,依然心情沉重,很是疲憊。
官司:雖勝猶敗
今年5月15日,王志忠拿到了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的勝訴判決。這也是奧克斯車主起訴系列案的首次宣判。從去年8月立案到今年5月結案,歷經8個多月。而王志忠稱,整個事件前后花去了他一年零三個月的時間。
2004年6月,王志忠在北京熠龍偉業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熠龍偉業)購買了一輛價值70800元的奧克斯汽車,并與之簽訂了銷售合同。在接車及辦理完登記證和行駛證后,王志忠發現該車的品牌型號成了黑豹SM6491—ME而并非他想購買的奧克斯汽車,且該車的所有手續也都是沈陽富桑黑豹有限公司的。他認為,熠龍偉業交付的車輛與合同約定不符,構成了欺詐。
法院經審理確認,國家并未允許沈陽奧克斯生產汽車產品,對國家未批準生產的汽車產品,無法流通、不能合法登記,所以銷售合同無效。法院最后判決,王志忠將車還給熠龍偉業,后者返還其購車款并賠償19200元。
王志忠案件的勝訴,曾令其他奧克斯車主歡欣鼓舞。然而,一個多月過去了,勝訴的王志忠未拿到一分錢:熠龍偉業已人去樓空,9萬元的賠償成了一紙空文。
本案審判長陳曉東法官解釋,像王志忠這種情況,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應當向法院提供被告的財產線索。對此王志忠認為很難,“咱一普通老百姓,哪有能力提供熠龍偉業的財產線索啊!何況這家公司已經找不著人了!”陳法官也認為,這種情況確實存在執行難的問題。
維修:成為難題
除開銷售商的欺詐行為,消費者現在還面臨著更為實際的問題——汽車維修。實際上,整個奧克斯事件的發生,正是因為去年3月奧克斯集團突然宣布退出汽車市場,造成已出售的汽車無法兌現廠商承諾的維護保養、無正常的零配件供應渠道,從而導致問題車輛得不到及時維修。
奧克斯集團宣布退出市場以后,全國陸續有許多奧克斯車主因售后服務得不到保障向消協投訴。去年6月,寧波奧克斯出面向社會宣布善后方案,稱奧克斯已和全國51家特約維修中心重新簽訂了合同,恢復車主的保修服務。如果是在2年5萬公里的保修期內,消費者可到指定維修站進行保修,零配件和人工費用將由廠家支付。
實際情況卻是,奧克斯汽車至今仍然是“無娘的孩子”。據王志忠介紹,早在打官司之前,他的車就一直問題不斷,每次去特約維修店,店里都以沒有零配件為由讓他等待;調其它品牌的配件過來裝上,價格又比自己買要高得多。“兩年5萬公里的免費維修承諾根本沒有兌現!”王志忠抱怨道。
車子出了問題修不好,打贏了官司本應退車又退不了,王志忠感覺很無奈:“買車到現在,車子的大件都已經換過,只能湊合著用。將近10萬塊的東西,總不能擱著吧。”
維權:處境尷尬
最讓消費者感到無助的是找不到有力的法律法規維護權益。奧克斯曾宣稱計劃投入80億資金進入汽車行業,僅過一年卻退出該行業。此舉造成車子維修沒人管,消費者的正當權益遭受損害。
雖然國家相關部門已出臺多項針對汽車生產和貿易的政策,但關于“退市”的條款卻很少。在商務部制定的《汽車貿易政策》中,關于汽車停產只有這樣一個要求:汽車供應商有責任及時向社會公布停產車型,并采取積極措施在合理期限內保證配件供應。
什么樣的措施才算積極的措施?合理期限是多長?這些問題皆語焉不詳。
王志忠案件的代理律師李萬華堅持,在整個奧克斯事件中消費者沒有任何過錯。信息的不對稱使得消費者相對于廠家商家成為弱勢群體,他們在購買產品的時候不會也不可能花那么多時間去收集產品以及生產廠家的詳細資料,去辨別其中是否會存在欺詐或者預知到廠家的退市時間。處于弱勢的消費者在權益受到損害以后,只能寄希望于國家相關政府部門,而相關產業政策的不健全將給他們的維權帶來不小的難度。
盡管如此,消費者還是能夠采取一些積極的手段來保護自己的消費權益。
李萬華律師認為,奧克斯車主在這一點上做得非常不錯。在事情發生后,他們不僅聯合起來向消協投訴,還主動找法律專家、律師咨詢,最后向法院起訴,通過法律手段來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而王志忠案件的審判長陳曉東也肯定了奧克斯車主的做法,同時他還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大宗消費品時,要有合同意識,與銷售商簽訂銷售合同,這樣即使后來發生糾紛也能出示有效的法律憑證。而王志忠的案件之所以能夠勝訴,買車時簽訂的銷售合同是個關鍵;相比之下,其它未簽訂銷售合同的奧克斯車主勝訴的難度將會大得多。